法律咨询

我在长春取保候审我可以去长春的外五县吗

刑事案件
2024-03-10 16:36:4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取保候审期间去外地,应当向执行取保候审的派出所请假,派出所同意后才能离开,否则可能会被变更强制措施。
  • 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有:
    1、离开所居住的市、县要经执行机关批准;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4、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取保候审期间的规定包括: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等。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 1、取保候审是可以去外地的,但应当经过执行机关的批准。取保候审期间未经批准的不可以去外地。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1)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2)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3)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4)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5)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

查看全部4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