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一个中介,我帮一个客户租房之后,这个客户朋友跑到网上发帖指名道姓的说我态度不好,让别人不要找我租房,我联系客户客户不承认是他们发帖,但是现在这个发帖对我生活造成了困扰,这种情况下可以起诉对方名誉侵权吗?胜率有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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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是可以起诉对方侵害名誉权的,若您有足够的证据支撑,可以责令侵权人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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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我建议还是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联系互联网运营商把这个帖子删除,最好先不要打官司,实在不行再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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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种情况我建议还是与对方协商解决,或者联系互联网运营商把这个帖子删除,最好先不要打官司,实在不行再去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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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议您走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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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为人若有名誉权侵权的行为,则对其进行认定的标准如下:存在侵权行为、存在损害后果、侵权人存在过错、以及损害后果与侵权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等。《民法典》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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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侵害他人名誉权的,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如下:
(1)承担侵权责任,侵权责任承担的方式如下:
①停止侵害;
②排除妨碍;
③消除危险;
④返还财产;
⑤恢复原状;
⑥修理、重作、更换;
⑦继续履行;
⑧赔偿损失;
⑨支付违约金;
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2)承担刑事责任。通过侮辱、诽谤等行为,侵犯他人名誉权,情节严重的,会构成侮辱罪或者诽谤罪。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七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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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誉权的侵权行为地包括行为实施地以及结果发生地。只要满足这两个地点的条件就可以直接就这个理由提出诉讼的请求。但是如果是网络侵权的,则一般以侵权的媒介所在地为侵权地。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九百九十五条
人格权受到侵害的,受害人有权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的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第一千条
行为人因侵害人格权承担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的,应当与行为的具体方式和造成的影响范围相当。
行为人拒不承担前款规定的民事责任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在报刊、网络等媒体上发布公告或者公布生效裁判文书等方式执行,产生的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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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他这样的行为是不道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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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