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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去上了一天班从早上八点半到晚上五点半下班,然后结束了,我和主管说这份工作不适合我,明天不去了,我让她给我今天的工资结一下,她说我没办入职,走不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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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 23:39:54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双方都有权利进行决定选择
  • 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劳动者可以先与老板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劳动者也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仲裁之后,对结果不服的,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辞职老板不给结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法律依据:【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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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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