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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我前男友让我还钱,因为在一起的时候怀孕了然后做了手术,他跟他姐拿了3000 然后在一起的时候说了一起还但是现在分开了让我还这种怎么办

债权债务
2024-03-11 09:08:39
共有9位律师解答
  • 可以协议解决,这种事情,作为一个男的一点责任心都没有,估计……
  • 您好,如果是因为怀孕做手术而支付的钱,可以拒绝还款的。
  • 你好,这边一般是可以不用还的,男方是需要支付营养费等
  • 具体金额多少可以通过起诉或者非诉处理
  • 早上好,这个情况是可以要求赔偿解决的
  • 你好,被起诉建议积极应诉处理
  • 可以要求让对方赔偿手术费用
  • 一般情况下,恋爱期间花对方的钱分手后是不可以要回。恋爱期间为对方花钱的行为属于一种自愿赠与的行为,无法定情形的,是不可以要回的。若是有证据证明是对方借款的,可以要回。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 法律分析:谈恋爱期间给女方看病的钱,是否能要回来,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男方将钱借给女方看病的,看病的钱属于借款,可以要回来,男方可以让女方尽快还款,但是,男方将钱赠与给女方的,一般情况下,要不回来。存在以下情形的,可以要回来:
    1、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2、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3、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第六百七十五条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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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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