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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汽车撞了骨折了,没有住院,有护理费,营养费吗?

交通事故
2024-03-11 14:27: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你好,有护理费、营养费,协商不成可以起诉。

  • 1、交通事故致人骨折的,受害人应当在治疗完毕之后申请伤残鉴定,如果有残疾的,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如果没有的,可以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遭遇交通事故受伤但没住院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不是只包括住院费的,还包括了医药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一、交通事故没有住院有护理费和营养费赔吗
    1、交通事故没有住院没有护理费和营养费。交通事故中的赔偿,住院的,需要护理的,保险公司会赔偿误工费和护理费。没有住院的,要是医生出具了在家休养的证明,也要适度的赔偿误工费,但护理费就不赔偿了,在家休养的,说明能生活能自理,能自理的就不能赔偿护理费了。
    2、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标准计算。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被扶养人是指受害人依法应当承担扶养义务的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成年近亲属。
    被扶养人还有其他扶养人的,赔偿义务人只赔偿受害人依法应当负担的部分。被扶养人有数人的,年赔偿总额累计不超过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额。
    二、发生交通事故后车险的赔付范围是什么
    1、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的保险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
    2、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增加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
    3、受害人死亡,的增加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等;
    4、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的慰抚金。
  • 你好,是有的,建议根据伤情申请鉴定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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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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