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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这边被别人忽悠注册了一个公司,应该怎么注销这个公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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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9 09:42:2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我这边被别人忽悠注册了一个公司,应该怎么注销这个公司啊
  • 对方执意不肯注销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去反映,要求注销公司。工商部门的公司注册接到你的投诉,经过查证属实,是可以直接将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 1、和朋友协商,劝说其自动注销。
    因为公司注销或者其他方法,都需要公司印章及法人相关资料。所以和朋友协商,说明利害关系,要求其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2、股权转让。
    如果是有限公司,又不想朋友公司注销再注册,可以通过股东大会的形式,将你虚假持有的股份转让给朋友,这样对朋友是有利的。但从法律上来说,有违规操作的嫌疑。
    3、向公司注册部门投诉。
    朋友执意不肯自己操作,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去反映,要求注销公司。工商部门的公司注册接到你的投诉,经过查证属实,是可以直接将公司注销的。
    4、向公安机报案。
    冒用他人身份,是违法治安管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可以构成犯罪。所以,身份被冒用可以向公安部门报案,公安在处罚朋友行为的时候,也会把公司违规的相关材料,转给工商局的。
  • 法律分析:对方执意不肯注销就可以到工商部门去反映,要求注销公司。工商部门的公司注册接到你的投诉,经过查证属实,是可以直接将公司注销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条 民事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八条 二人以上共同实施侵权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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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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