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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开错电动车,被举报盗窃,我们应该怎么处理

刑事案件
2024-03-09 10:02:0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这种情况要举证开错电动车的事实证据。
  • 电动车被偷了报警有用吗
    1、电动车被偷,报警后能说有"希望"找回,只要报警,虽不可能立案,但会记录在案,日后如有破获案件中,只要有相关信_与报案时所记录的信息相符就会通知报_人认领,这就是希望所在;
    2、如果不报警,恐怕这点希望都没有,还会助长偷车贼的气势,更有持无恐.但是,偷车案太多,破案率极低,防患于未然,以自我防护为主。
    3、法律规定,依据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第二条盗窃公私财物,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数额较大”的标准可以按照前条规定标准的百分之五十确定:
    (一)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一年内曾因盗窃受过行政处罚的;
    (三)组织、控制未成年人盗窃的;
    (四)自然灾害、事故灾害、社会安全事件等突发事件期间,在事件发生地盗窃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五)盗窃残疾人、孤寡老人、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六)在医院盗窃病人或者其亲友财物的;
    (七)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的;
    (八)因盗窃造成严重后果的。
  • 电动车被偷了可以通过手机短信、互联网或者亲自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最简单的办法就是打110报警电话报案。警察会按规定程序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可予以立案。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时,应当制作受案登记表和受案回执,并将受案回执交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无法取得联系或者拒绝接受回执的,应当在回执中注明。
    第一百七十五条 经过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但不属于自己管辖的案件,应当立即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制作移送案件通知书,在二十四小时以内移送有管辖权的机关处理,并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
    对于不属于自己管辖而又必须采取紧急措施的,应当先采取紧急措施,然后办理手续,移送主管机关。对不属于公安机关职责范围的事项,在接报案时能够当场判断的,应当立即口头告知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向其他主管机关报案。
    对于重复报案、案件正在办理或者已经办结的,应当向扭送人、报案人、控告人、举报人作出解释,不再登记,但有新的事实或者证据的除外。
  • 电动车被偷,报警是有用的。公安机关在接到报案后,会对盗窃电动车的违法行为展开调查,并给予盗窃人相应的处罚。 法律依据:《110接处警工作规则》
    第十四条 110报警服务台受理报警的范围:
    (一)刑事案件;
    (二)治安案(事)件;
    (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或者社会治安秩序的群体性事件;
    (四)自然灾害、治安灾害事故;
    (五)其他需要公安机关处置的与违法犯罪有关的报警。
    第十五条 110报警服务台接到报警后,根据警情调派警力进行处置。
    对危及公共安全、人身或者财产安全的紧急案(事)件,应当在派警处置的同时,立即向分管负责人报告,并向业务主管部门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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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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