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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结婚给女方买房子可以要回去吗

婚姻家庭
2024-03-11 21:08:22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于您的问题,我们解答如下:男女双方热恋时赠与另一方财物是通常惯例。但是,很多情况下如果双方未能谈下去或未能结婚,一方反悔索要所赠财物的纠纷也不少。那么,对于已赠与的财产,尤其是价值较大的房屋,在办理过户后能否还通过诉讼方式要回来呢?对此,从法律上讲,通常情况下,赠与关系成立后,动产交付、不动产过户后应已生效。但是,也不是绝对坏是要回来,实践中也在存在附义务赠与的,如果将结婚等条件写入赠与合同,那么,根据法律规定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即使赠与房屋办理了转移登记,赠与方仍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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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有证据是可以主张退回的ws
  • 法律分析:如果是夫妻共同财产,则可以被要回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没结婚可以一起买房,按一般共同购房进行处理。但是男女双方在一起买房前,最好可以先起草一份具体的协议,明确出资额、双方享有的产权份额、购房后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分配。
    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按照购买协议的内容,或者一般民事行为法来进行处理,而不能按照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六条 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
    第一千零四十七条 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
    第一千零四十八条 直系血亲或者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第一千零五十条 登记结婚后,按照男女双方约定,女方可以成为男方家庭的成员,男方可以成为女方家庭的成员。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 没结婚可以一起买房,按一般共同购房进行处理。但是男女双方在一起买房前,最好可以先起草一份具体的协议,明确出资额、双方享有的产权份额、购房后使用权和管理权的分配。双方的权利义务应当按照购买协议的内容,或者一般民事行为法来进行处理,而不能按照夫妻共同财产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九条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
    第三百零七条 因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产生的债权债务,在对外关系上,共有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第三人知道共有人不具有连带债权债务关系的除外;在共有人内部关系上,除共有人另有约定外,按份共有人按照份额享有债权、承担债务,共同共有人共同享有债权、承担债务。
    偿还债务超过自己应当承担份额的按份共有人,有权向其他共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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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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