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全款买的房子,一直不给备案

房产纠纷
2024-03-08 18:22:07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购房者可以要求解除或撤销购房合同,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解决。
  • 结合房屋手续、合同内容、履行情况确定解决方案。
  • 建议先网签备案,房子可能有问题
  • 房子没备案的解决办法是:网上提交已经签字生效的房屋买卖合同;产权市场处进行确认,生成合同备案登记号;填写备案登记号,报送合同备案登记表;产权市场处核对无误盖章。法律依据:《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房屋交易管理衔接的指导意见》第二条
    加强房屋交易管理与不动产统一登记。加强房屋交易管理。房屋交易管理是房地产市场监管的基础和核心。各级房产管理部门要强化房屋转让、抵押、租赁、面积管理、房屋交易档案、房屋中介、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特别是要做好商品房预售许可、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房屋交易资金监管、楼盘表的建立、购房资格审核、房源验核、存量房与政策性住房上市交易管理,以及房屋抵押政策制定及监督执行等交易监管具体工作,实现关联业务有序衔接。
  • 法律分析:买房之后是需要备案的。原因可能在开发单位,有可能手续不全,或者有内部操作流程,这要与你一样的业主一起采取合理方式方法来解决。据《城市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规定,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到上述两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如果已办理产权登记,自然也就不必担心因丢失合同和收据所造成的隐患。法律依据:《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 第六条 商品房预售实行预售许可制度。商品房预售条件及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办理程序,按照《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八条 商品房预售许可依下列程序办理:
    (一)受理。开发企业按本办法第七条的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材料齐全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当场出具受理通知书;材料不齐的,应当当场或者5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需要补充的材料。
    (二)审核。房地产管理部门对开发企业提供的有关材料是否符合法定条件进行审核。
    开发企业对所提交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三)许可。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准予预售的行政许可书面决定,发送开发企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开发企业颁发、送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
    经审查,开发企业的申请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房地产管理部门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0日内,依法作出不予许可的书面决定。书面决定应当说明理由,告知开发企业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并送达开发企业。
    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不予商品房预售许可决定书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行政许可专用印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应当加盖房地产管理部门的印章。
    (四)公示。房地产管理部门作出的准予商品房预售许可的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有权查阅。

  • 法律分析:建议咨询管理部门不能备案的原因,维护自己的权益。法律依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 第十条 商品房预售,开发经营企业应当与承购人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售人应当在签约之日起30日内持商品房预售合同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
    商品房的预售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但必须有书面委托书。
查看全部6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