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上学期间骑电动车未佩戴头盔,被学校抓拍,并打印照片进行全年级通报批评展示,且未经本人同意,学校是否构成侵权行为呢

刑事案件
2024-03-09 01:39:4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下午好,这个是可以帮助解决纠纷案件的,是有什么需要解决的呢,可以帮助解决侵权行为的
  • 你好,你有没有相关的证据,说一下你的详细情况,我可以给你提供正确的解决办法
  • 不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将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 你好!这个行为是不合理的
  • 法律分析:构成了侵权,具体的责任承担方式要结合学校是否尽到了管理、保护义务。构成刑事犯罪的,需要报警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不论什么样的行为,只要侵害了法律所保护的合法权益,都可以认定为侵权行为。
  • 法律分析:属于侵权行为,一般是由学校承担责任,无责任为例外(学校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条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二百零一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以外的第三人人身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到管理职责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
    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学校对违纪学生进行拍照的,一般不属于侵犯隐私权,但学校向外界公布照片的,可能会侵犯隐私权。
查看全部8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