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被起诉对方会从哪里调取自己的档案?

刑事案件
2024-03-09 21:16:03
共有15位律师解答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被起诉了,对方可以根据情况向法院申请调查令去查询与案件相关的档案,例如档案局、房管局等行政部门。
  • 安机关是负责管理和保护公民个人信息的部门,包括个人身份信息、户籍档案等。
  • 你好,对方可以委托律师查档,这边具体是涉及什么纠纷呢?可以详细说说
  • 我们我们这边如果被起诉你们这边如果被起诉的话,可以找律师给你辩护
  • 说一下你的详细情况,我可以给你提供正确的解决办法
  • 可以由当事人或委托律师到原审理法院调取档案
  • 有相关法律问题可以聘请律师提供法律上的服务
  • 你好,可以找律师处理应诉的问题
  • 起诉对方会从哪里调取自己的档H
  • 上午好,一般是法院委托调查的
  • 你好这边是什么原因被起诉的呢
  • 你好 调档去人口信息部调
  • 你必须是你要调取档案的当事人或者有当事人的授权,可凭身份证、生效法律文书到法院档案室查阅复印档案。如你不是该案当事人,可申请法院调取。 如果是在案件办理三个月内查阅,请直接联系承办法官,卷宗一般在他那里,如果超过三个月,请联系法院的档案室,并按照预约时间办理案卷复制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四条 应当归档的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本单位档案机构或者档案工作人员移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不得拒绝归档或者据为己有。
    国家规定不得归档的材料,禁止擅自归档。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第十五条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定期向档案馆移交档案,档案馆不得拒绝接收。
    经档案馆同意,提前将档案交档案馆保管的,在国家规定的移交期限届满前,该档案所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仍由原制作或者保存政府信息的单位办理。
    移交期限届满的,涉及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档案按照档案利用规定办理。
  • 由举证责任一方申请调取。
    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有关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代理人查阅民事案件材料的规定》
    (2002年1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254次会议通过)
  • 有三种方式:
    一、在立案后申请法院调取。
    二、在立案后,自己个人查询的话需要法院出具调查取证函。
    三、如果是立案必须的信息,需要立案前调取,建议委托律师调取。
    根据法院关于诉讼立案的规定,原告在提起民事诉讼时,应该提供被告的身份信息(包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登记信息等)。
    而在一般情况下,公安机关不会对个人提供他人的户籍登记信息的。
    所以,如果在起诉时没有被告的身份信息,又没有请律师的,可以单独委托律师到公安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信息。
    在接受委托后,律师持委托书、律师执业证及律师事务所介绍信,可以到公安机关查询得到被告的户籍登记信息,之后就可再到法院起诉立案。依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刑事案件的被害人没有委托律师的,是可以查被告人住址的,但私自查被告人住址的,不得违反法律的规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登记立案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四条:民事起诉状应当记明以下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
    (五)有证人的,载明证人姓名和住所。
    行政起诉状参照民事起诉状书写。
查看全部15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