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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社保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3-08 15:31:43
共有17位律师解答
  • 试用期员工也拥有社会保险,可以向行业监管部门投诉,如企业依旧不解决,可以劳动仲裁。
  • 你好,要看试用期约定的时间,一个月后需要补缴社保
  • 您 好,可以申请被迫离职申请经济赔偿
  • 这个是不合法的,试用期也是要购买社保
  • 企业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不合法
  • 试用期间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不合法。
  • 你好!这个行为hi是不合法的
  • 你好,试用期不给员工缴纳社保
  • 你好,入职之日起就要交社保的
  • 您好,不缴纳社保属于违法
  • 不合法的可以去社保局投诉
  • 具体可以说下细节帮到的
  • 公司试用期不给缴纳社保非法,劳动者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也可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举报,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试用期间不给员工缴纳社保不合法。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
    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
    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法律分析:公司试用期不给交社保不合法。法律明确规定企业应为试用期内的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 试用期也是要购买社保的,否则违法
  • 您好,煜双律师团为您提供法律服务。不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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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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