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左脚大脚趾和相邻的脚趾两个脚趾,上班的时候由于下午打湿脚烤火出了两个水泡,后来穿劳保鞋闷着感染了,导致脚趾末端坏死,目前以住院手术切除,但只割了前端的肉没伤着骨头,算工伤么?

劳动纠纷
2024-03-08 04:32:3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可以认定为工伤。劳动者一旦鉴定为职业病就是所谓的工伤,在结果出来的时候,企业不管怎么说都要为此承担赔偿责任。劳动者可以获得工伤赔偿,包括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果职工因职业病死亡的,还需赔偿其近亲属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工伤认定之后就能申请工伤赔偿了,不需要进行法医鉴定的,法医鉴定一般是针对医疗事故进行的,和工伤认定没什么关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导致本人在工作中伤亡的,不认定为工伤:
    (一)故意犯罪
    (二)醉酒或者吸毒
    (三)自残或者自杀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发生工伤后可按照下列步骤来索赔: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依法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后携带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书等资料申请工伤保险待遇。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