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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房子过户给一个子女,其它子女需要签字同意吗?

房产纠纷
2024-03-08 09:34:42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是不需要的,积极处理
  • 若想把房产过户给子女的,父母双方需要共同签字同意,因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能通过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或者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以及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 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 
    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 父母把房屋过户给其中一个子女,不需要其他子女的同意。和其他子女没关系。房子是父母的,他们有权利给其中任何一个人。但是父母考虑,会不会因为把房子给其中一个子女,闹得和其他几个孩子不和,让他们之间产生矛盾。
    我觉得老人,在身体好的时候,不要轻易把房产,金钱提前给孩子,最后闹得老了没人赡养。给了房子的子女不养,其他子女因为房产给了别人,也都管,最后弄得晚年很尴尬。最好留着,最后谁孝顺,就给谁。
  • 若想把房产过户给子女的,父母双方需要共同签字同意,因为该房产属于夫妻双方共同财产。能通过出让的方式办理过户,或者以赠与的方式办理过户,以及以继承的方式办理过户。法律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一条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第二百一十四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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