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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报名的补课机构上了一点的课,但是后面大部分课程不去了,可以退费吗

损害赔偿
2024-03-08 09:24:41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一、补课机构不给退费怎么办
    1、补课机构不给退费的处理方式需视情况而定:
    (1)有法定或约定的退费事由存在,消费者可以与补课机构协商退费,无法协商的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补课机构退还补课费;
    (2)没有法定或约定的退费事由存在,当事人是无法要求退费的,只能尽量与补课机构协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第五百六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二、培训机构退费法律规定有哪些
    1、若因校方的原因造成学生无法完成学习计划的情况,学生要求退学、退费,学校须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2、学校开课前,学生因不可抗拒的理由,如学生出具国家各级各类承认学历的院校的正式录取通知书或武装部门的应征入伍通知书或因重大疾病、意外伤亡、家庭特殊困难等正当理由提出退学退费申请,而向学校提出退学退费申请的,学校扣除5%手续费,再予以退还剩余的费用;
    3、签订协议前务必看清协议内容,建议消费者保留维权证据。
    协议中有相关退费的约定,一般情况下以消费者和商家订立的协议为准,无效格式条款除外。


  • 可以退。
    在中国,各类教育收费的情况是:
    ①小学和初级中学为实施义务教育的阶段,免收学费,各地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收取杂费;非义务教育的高中阶段,收取杂费和学费。
    ②职业技术教育一般为中等教育,属非义务教育阶段,收费由地方物价部门制定,一般收取学费和杂费,其标准一般要略高于普通高中,但低于同类型大专院校学杂费平均标准,农林牧职工技术教育收费常适当减免。
    ③长期以来,中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一直实行免收学杂费制度。这种制度与中国现阶段的经济实力、社会发展以及改革要求不相适应。高等教育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适当收费是合理的。
    ④成人教育属高等教育,其收费标准由国家教育委员会提出,国家物价局审定。
    以上内容参考
    百度百科——教育收费



  • 法律分析:可以与机构协商退费,这属于违约,一般要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六条 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四百九十五条 当事人约定在将来一定期限内订立合同的认购书、订购书、预订书等,构成预约合同。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预约合同约定的订立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预约合同的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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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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