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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被拘留48小时 没接到通知电话,这是什么情况?

行政纠纷
2024-03-08 09:53:20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您好,我是执业律师,您是需要咨询什么问题?您这个描述的不是很清晰。。
  • 被采取强制措施应该在24小时内通知亲属
  • 具体是哪方面的法律问题可以留言咨询
  • 那其家人可以直接找该警方了解情况。
  • 有无现场查获毒品
  • 法律分析: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1日至4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八十二条 采用列举的方式,规定对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可以先行拘留:
    (1)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2)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3)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4)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5)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6)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7)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在刑事诉讼中,除公安机关依法拥有决定拘留和执行拘留的权限以外,人民检察院在直接受理的案件中,对于具有以下两种情形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也有权决定拘留:
    (1)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2)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人民检察院决定拘留后,由公安机关执行。
  • 你好,具体什么情况?因为什么被抓
  • 刑事案件尽早请律师介入争取从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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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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