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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合伙账目不清,可以要求退伙吗?

公司企业
2024-03-08 09:11:1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合伙账目不清,可以要求退伙的
  • 普通合伙人的退伙方式有:
    1、协议退伙;
    2、声明退伙;
    3、法定退伙;
    4、除名退伙。
    根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规定,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法律依据:《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
  • 可以退伙的情形具体包括: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协议到期;
    4、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可以退伙的情形具体包括:
    1、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合伙协议到期;
    4、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第四十五条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
  • 法律分析:不可以要求其他人合伙人强制退伙,退伙的情形应当依照法律规定。退伙条件: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1)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
    (2)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3)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
    (4)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第四十九条 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资义务;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
    (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
    (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
    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
    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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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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