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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起诉离婚,你那里可以接吗?

婚姻家庭
2024-03-10 13:52:11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起诉离婚的,建议您委托律师准备起诉状,身份证和结婚证复印件,到被告住所地或户籍地法院立案。
  • 可以,我们是专业做离婚案件的。被告是哪里人?你们有没有协商过?
  • 可以的,是否有相关的证据需要提供?
  • 你好 请问下具体情况如何的
  • 你好,我们这边可以接的。
  • 离婚协商不了可以起诉的
  • 是否有财产分割问题的呢
  • 您好离婚问题可以帮你
  • 你好,起诉离婚可以到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如果有法定的离婚情形如赌博、吸毒、家暴、婚外情、分居满两年等,法院很大可能会判决离婚。
  • 想起诉离婚,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离婚,注意准备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民事起诉状等材料,到被告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 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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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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