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两个孩子三四岁在公园玩撞到一起我家孩子头磕破了缝了一二十针,对方也报了警但是不肯出医药费,我想咨询一下这件事情法律怎么处理

损害赔偿
2024-03-08 10:19:37
共有10位律师解答
  • 面对这样的情况,首先应当确保孩子的伤势得到妥善处理,并关注其身体和心理的恢复。同时,关于医药费的纠纷,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尝试解决:
    与对方家长沟通:虽然对方家长已经报警,但他们仍拒绝支付医药费,你可以尝试与他们进行进一步的沟通,解释孩子伤势的严重性和医药费用的实际情况,希望他们能够理解和承担一部分责任。
    保存证据:确保保存所有与此次事件相关的证据,包括医疗记录、费用清单、照片、视频等。这些证据在后续可能的法律程序中会起到关键作用。
    联系公园管理部门:了解公园对于此类事件的规定和处理方式,看是否有相关的责任人或保险可以承担部分费用。
    咨询律师:如果对方家长仍然拒绝支付医药费,你可以考虑咨询律师,了解你的权益和可能的法律途径。律师会根据你的具体情况,提供针对性的建议。
    考虑调解或诉讼:在律师的建议下,你可以考虑与对方家长进行调解,或者通过法律途径来追求对方的责任。但是需要注意的是,诉讼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和成本,并且结果并不一定能完全满足你的期望。
    无论采取何种方式,都要保持冷静和理智,避免情绪化的冲突。同时,也要让孩子了解这次事件的经过,并教育他们在以后的玩耍中注意安全。
  • 你好,《人身损害赔偿解释》规定可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住院费、交通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营养费、误工费等,赔偿标准协商不成可到法院起诉对方监护人。如涉及隐私可以电询,为您详细分析。
  • 您好,去公安机关了解情况。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你好,这是民事案件,具体什么情况呢
  • 可以提起诉讼维权。安徽达宁
  • 您好,可以保留好医疗单据去
  • 法律分析:要根据孩子的伤情的实际情况而定。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根据双方过错承担相应责任,双方协商,协商不好,可以通过起诉处理。如果是因为自己的故意或疏忽导致孩子受伤,应当承担责任。如果已经尽了合理照顾义务,因孩子的故意行为导致其受伤,无需负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八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监护人尽到监护职责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
  • 处理方式可以分为如下情况;
    1、若双方无受伤现象,警方会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处理,一般在调解后双方会不再追究对方相关责任,若不接受调解,警方会立以治安案件处理,结合实际情况给予双方当事人行政处罚;
    2、若有受伤现象出现,结合伤情具体状况给予不同的处理结果。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你好,如果你觉得 权益受损后,可以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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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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