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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对方没离婚和我生下孩子,现在对方让前任强行拉走,我们联系不上我可以起诉对方要孩子抚养费吗

婚姻家庭
2024-03-07 07:26:47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有权起诉。如果对方现在拒不支付的话,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其支付抚养费。抚育费的数额,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没有固定收入的,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由法院确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 可以通过起诉要求被告支付抚养费,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如有以上规定的情况,可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规定,一方当事人可以向一审法院提出申请,要求强制执行。
    只要男女双方生育了孩子的,并且双方没有生活在一起的,没有获得孩子抚养权一方,是需要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的。对于不愿意支付,或者是没有能力支付,并且在没有获得对方同意的情形之下,就擅自不支付抚养费的情形,是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 法律分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如是一方拒不支付孩子的抚养费用,另外一方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要求另外一方支付,原告可以在被告的户籍所在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的法院提出诉讼。故原告因与被告之间的抚养费纠纷发生争议,原则上原告应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起诉,若被告经常居住地和户籍所在地不一致的,可以到被告经常居住地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一条 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应当负担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的抚养费。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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