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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结婚三年多,没有孩子需要退还男方彩礼吗? 有结婚证

婚姻家庭
2024-03-11 14:14:13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根据男方主张和双方生活情况酌情退还彩礼,但是如果婚后双方没有实际生活,或者因彩礼导致男方家庭生活困难,则需要返还彩礼
  • 你好,离婚分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的
  • 法律分析:结婚三年有孩子女方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但是女方符合退彩礼条件的除外。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夫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丈夫一方由于婚前给付,导致其家人出现了生活困难的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 法律分析:双方未领结婚证,女方一般需要退还彩礼。彩礼可予以返还的法定条件为以下三种:
    1、双方未领取结婚证。
    2、双方虽领取结婚证,但未共同居住。
    3、一方因给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的。符合以上三种情形的,在主张彩礼返还时,才有可能会得到法院的支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
    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 结婚三年有孩子女方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但是女方符合退彩礼条件的除外。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1、夫妻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夫妻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3、丈夫一方由于婚前给付,导致其家人出现了生活困难的情况。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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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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