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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10岁了,离婚想跟妈妈一起生活,妈妈不同意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3-18 16:08:26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描述,抚养权归属,双方可以协商;子女已满8周岁,跟谁生活,一是要考虑子女的意愿,而是要看拟承担抚养责任的一方是否具备承担直接抚养的条件,当然也包括意愿;确实不同意或者条件不现实,强行让其承担抚养责任,反而不利于子女的健康成长。可以考虑子女归男方抚养,女方支付抚养费。
  • 男女双方离婚,孩子会判给其中的一方进行抚养,因为你的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因此法院会听取孩子的意见,很有可能会把孩子判给你来抚养孩子,如果你有特殊情况,不能进行抚养,可以向法官说明情况,由法官进行依法判决。
  • 现在谁想养孩子,妈妈可能涉嫌构成遗弃罪。
  • 建议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 法律分析:当发生离婚纠纷时,首先可以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不成,到法院起诉离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夫妻双方协商一致的,可以登记离婚,协商不一致的可以诉讼离婚,无关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1、根据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或者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可以随父方生活。女方不同意的,男方可以起诉;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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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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