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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女儿出嫁后户口也迁走了,娘家拆迁了,给女儿一套房属夫妻俩共同财产吗?

婚姻家庭
2024-03-06 23:08:53
共有12位律师解答
  • 你好,父母赠与给女儿一套房屋不属于共同财产,稳妥起见,建议写个赠与协议。
  • 您好,婚后赠与的也属于共同财产,除非有合同明确表示财产归一方。
  • 这种情况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应当属于婚姻期间所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你好,可以签订赠予协议,指明赠予女儿一人,属于女儿个人财产。
  • 您好,如果登记在女儿个人名下的,一般属于个人财产。
  • 您好,如果是家属赠与的话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建议谨慎,规范办理仅赠与女儿个人;
  • 都给女儿了怎么还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 您好,可以写个赠与协议给女儿


  • 娘家拆迁分得的房子肯定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指的是夫妻结婚之后所共有的财产,而娘家拆迁分的房子是夫妻婚前就已经存在的财产,所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范围。
    很多人存在一个这样的误区,只要是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就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概念是错误的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
    娘家拆迁分得的房子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你家拆迁的房子不属于共同财产,因为在你们结婚之前,那个房子都已经有了,只是婚前的财产的一个转化形式而已,但如果补偿的不仅仅是按照之前的房子能补偿,而且还按照人头有补偿的话,那这个人头费就是夫妻共同财产。
    婚前应该明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
    其实现在很多人都会在结婚之前做一个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我觉得这是对双方的一种保障吧,明确了什么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结婚之后也不会涉及太多的财产纠纷,像这种情况完全没必要去争,这是女方在婚前就有的房子,所以这个房子拆迁之后分得的房屋也是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男方也没必要去争夺这一部分的钱,最后两口子相处还是应该心平气和,不要计较太多。

  • 这要看女儿得这套房子的理由是什么:如果是纯粹因拆迁而应得,且其中没有男方的因素,那应该属于女方的个人财产(或说婚前个人财产);如果系拆迁安置而得,且其中有男方的安置份额,那么就应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父母赠与,就要看女方父母是否明确只赠与女儿一人;

  • 法律分析

    家庭房产分割转移的形式种类有分家析产、继承和赠与三种,在有的权属转移过程中几种形式关系会同时并存。分家析产,是指家庭成员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共同议定的标准,将家庭共有财产予以分割,明确到各共有人各自所有的行为。
    继承是指继承人按照的规定依法接受被继承人生前遗留下来的个人合法财产的行为。房屋赠与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其房屋(或持有份额)无偿转给受赠人的行为。析产又称财产分析,是指财产共有人通过协议的方式,根据一定的标准,将共同财产予以分割,而分属各共有人所有,析产一般发生在大家庭分家或者夫妻离婚时对财产的处理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九条 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日,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日。 第十条 纳税人应当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手续前申报缴纳契税。
    第十一条 纳税人办理纳税事宜后,税务机关应当开具契税完税凭证。纳税人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查验契税完税、减免税凭证或者有关信息。未按照规定缴纳契税的,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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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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