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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字路口我直行与左侧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怎么认定

交通事故
2024-03-08 16:45:1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事故责任由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验结果进行调查认定,各方再根据责任认定书处理后续赔偿问题。
  • 法律分析: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
    (一)在划有导向车道的路口,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二)准备进入环形路口的让已在路口内的机动车先行;
    (三)向左转弯时,靠路口中心点左侧转弯。转弯时开启转向灯,夜间行驶开启近光灯;
    (四)遇放行信号时,依次通过;
    (五)遇停止信号时,依次停在停止线以外。
    没有停止线的,停在路口以外;
    (六)向右转弯遇有同车道前车正在等候放行信号时,依次停车等候;
    (七)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
    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 建议报警,由交警依据现场情况划分双方责任
  • 法律分析:具体 事故责任划分 要由交警来确定。变道是否全责要看车主是否正常变道,如果车主在变道时是没有礼让在该车道内正常行驶的汽车的情况下,导致后车撞到变道车主的发生交通事故,那么就是变道的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如果是车主正常变道,而后车追尾,那就是后方车辆承担主要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三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果确定之日起5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 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扣留的车辆应当妥善保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不得扣留事故车辆所载货物。
    对所载货物在核实重量、体积及货物损失后,通知机动车驾驶人或者货物所有人自行处理。无法通知当事人或者当事人不自行处理的,按照《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办理。
    严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停车场停放扣留的事故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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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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