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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要求乙方离职前两个月打报告这个合理吗?

劳动纠纷
2024-03-06 14:51:30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你好,违反劳动法规定无效,根据法律规定提前30天提出书面离职申请即可
  • 如果合同上是这样要求的,可以
  • 递交辞职报告后,并不是一定要一个月才能离开。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达成一致的,可以在其协商的日期就离开;如果双方未协商的,则一般要一个月后才能离开,但是劳动者还在试用期的,则三日后就能离开;如果用人单位严重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则劳动者最快在当天就能离开。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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