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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九级工伤.有社保。企业需赔付多少

劳动纠纷
2024-03-06 11:02:33
共有8位律师解答
  • 停工留薪期工资,住院护理费,如果劳动关系终止后需要支付四个月一次性就业补助金
  • 企业赔付医疗期的工资还有就业补助金
  • 这个的话,看是否要解除劳动关系
  • 您好,要根据您目前的薪资水平
  • 您好工伤保险问题可以帮你
  • 法律分析:九级工伤赔偿标准为:
    1、患有工伤的劳动者可以获得医疗救助,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住院的伙食补助费等赔偿。
    2、患有工伤的劳动者还可以根据伤残登记鉴定的结果获得一次性的伤残补助金。九级工伤可以获得九个月工资的伤残补助金。
    3、九级工伤的劳动者还可以在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时获得一次性的工伤医疗补助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
    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
    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劳动法中九级工伤赔偿标准是:
    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报销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由工伤保险基金按当地的标准支付;需要护理单位没出人护理的,单位需按当地标准支付护理费;等等。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
  • 职工被认定为工伤九级,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按规定赔付下列费用: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其他。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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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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