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从88年进**区邮政分局当邮递员.从我工作那天起,一年365天除了星期日,再一个就是正月初一.可以休假之外.再也没有休假的日子了,不管5月1号还是10月1号.元旦.什么假日我们都要上班了.本来按照国家劳动法规定应当享受加班费,可是我们领导却说我们没资格领这笔钱.所以我们工作了10几年都没见过加班费.我们不知道向哪投诉,还有领导说过谁投诉就开除谁,所以我们也不敢怎样说给谁听.还有一个就是国家劳东法规定用人单位要替人工购买社会保险,可是我们单位也没有帮我们买.领导也是说我们没资格享受.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