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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主和保险公司被告了,如果败诉,起诉费谁承担

保险纠纷
2024-03-05 15:05:55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由保险公司应当承担诉讼费。合同另有约定的需遵循合同约定。不仅仅是诉讼费,同时还包含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在不存在合同另有约定的情形下,由保险公司承担。
  • 当事人和保险公司被起诉诉讼费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诉讼费用有以下负担情形:
    1、败诉人负担。一方当事人败诉的,应负担案件受理费。至于某些时候,有些费用应由责任人负担,如申请保全错误或不适当的申请费,这些费用,原则上由责任人承担;
    2、按比例分担,当事人各有胜负的,按责任大小和败诉部分的比例,分担案件受理费。
    共同诉讼人败诉,由法院根据他它各自对诉讼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应负担的金额。其中有专为自己利益的诉讼行为所支出的费用,由该当事人负担;
    3、协商负担,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决定;
    4、原告或起诉人负担。
    撤诉的案件,诉讼费用由原告负担,其中案件受理费减半征收。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的案件,不征收案件受理费。

  • 一、车险诉讼费一般由谁来承担
    1、车险诉讼费承担具体如下:
    (1)当事人请求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双方当事人按承担责任的比例负担;
    (2)经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负担;
    (3)撤诉案件,由原告负担,但减半收取,驳回起诉的案件,由原告负担;
    (4)申请执行费和执行实际支出的费用由被申请人负担;
    (5)双方达成补充协议分担起诉费用的。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九条
    保险标的转让的,保险标的的受让人承继被保险人的权利和义务。
    保险标的转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让人应当及时通知保险人,但货物运输保险合同和另有约定的合同除外。
    因保险标的转让导致危险程度显著增加的,保险人自收到前款规定的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可以按照合同约定增加保险费或者解除合同。保险人解除合同的,应当将已收取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履行本条第二款规定的通知义务的,因转让导致保险标的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第六十六条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的保险事故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必要的、合理的费用,除合同另有约定外,由保险人承担。
    二、车险起诉费用是多少
    1、财产案件收费。不超过1万元的部分,每件交纳50元,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
    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
    1.5%交纳,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2、申请保全措施的,根据实际保全的财产数额按照标准交纳;
    3、依法申请支付令的,比照财产案件受理费标准交纳;
    4、依法申请公示催告的,每件交纳100元。

  • 民事诉讼过程中,诉讼费用由原告在起诉时预交,结案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过错原则判决由败诉方承担,如果双方都有过错,根据过错大小由双方分担。如果车主与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对诉讼费用的承担有约定的,按照合同的约定承担费用。
    发生交通事故后 ,保险公司一般不承担交通事故的起诉费 ,但也有特殊的情况是可以由保险公司承担的。比如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 ,导致的诉讼 ,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 ,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承担。
    在当前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审理过程中 ,保险公司一般认为自己不应当承担诉讼费用 ,具体【
    法律依据:】是中国保监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款:“因交通事故产生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属于交强险责任免除的项目 ,作为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和垫付。”
    然而 ,从交强险的立法设计来看 ,其保护的利益核心是不特定的事故第三者受害人 ,其订约的目的就是为了使事故受害人迅速、直接获得保险合同确定的保障。
    而此类诉讼的提起 ,正缘于保险公司怠于行使人身损害赔偿义务 ,因此 ,作为对违背立法原意的惩罚 ,理应由保险公司对诉讼费买单。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条 第二审人民法院改变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的,应当相应变更第一审人民法院对诉讼费用负担的决定。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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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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