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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改名字 派出所不给于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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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5 23:44:32
共有7位律师解答
  • 可以向派出所提出再次申请,公民依法享有更名权,但需要充分的理由。
  • 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 你好,改名建议到当地派出所咨询。
  • 你好 可以通过行政诉讼要求改名的
  • 当事人符合条件,但派出所不让改名字的,当事人可以向其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我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第十九条
    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 派出所不让改名字的,可以向上一级公安机关进行投诉。因为法律明确规定,自然人享有姓名权,有权依法决定、使用、变更或者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姓名,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
    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二)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 更改姓名是每个公民的权利,派出所不得拒绝办理。可以向派出所的上级公安机关投诉举报,也可以向上级公安机关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也可以发起行政诉讼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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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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