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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宅基地,老人过世了,我还在老人的宅基地上翻建房屋吗

继承
2024-03-05 18:20:01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子女能继承的,就是房子了,要是你很久都没回农村住,并且房子倒塌的话,是不能再翻盖房子的,村集体可以收回这个宅基地。简单来说,子女能继承的就是这个房子,并且也不能翻新,或者是盖新房子。我们国家关于这个方面,是有严格规定的。基本要求是农村户口,如果你不是农村户口,就没有权利,翻盖新房子了。有的地方规定,就算你是在原来的地方修新的房子,也是要申请的,不然的话可能会被拆除,因为这个房子算是违法的建筑。每年都有人会下乡查这些房子,要是有证件的话,你的房子就是算合法的,不会被拆除。如果拿不出证件的话,就没办法了,后面也是不能补的。
    追问:我农村的,我有一处自己的宅基地,我还能继承翻建老人宅基地上的房子吗?老人那边有宅基地本,我应该怎样做才能让自己利益最大化
  • 你好,具体咨询村委会或土地部门,一般允许的
  • 法律分析:宅基地的翻建必须向乡镇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宅基地的翻建必须向乡镇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 宅基地的翻建必须向乡镇提出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进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六十二条 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其宅基地的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农村村民建住宅,应当符合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尽量使用原有的宅基地和村内空闲地。
    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其中,涉及占用农用地的,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 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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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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