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纺织厂欠我单位货款246万元长期不还,我们于2003年10月向临汾 中院提起诉讼,此案件经临汾中院受理,查封了临汾纺织厂帐户存款,达成(2003)临民字初第416号调解书,调解书中称从冻结款97万元中归还我厂45万元,剩佘欠款于2003年12月31日前支付5万元,2004年起每年3月付50万元,9月付50万元,直到付清,但到现在2年多来只归还19万元。 临汾纺织厂为了逃避债务,从2004年底在原单位的基础上以集资为名又成了个顺纺纺织有限公司,临汾纺织厂也没有注销(临汾纺织厂中层干部入股150万元),临汾纺织厂是上亿元的国有企业,每月的流动资金有1300万元,现在两个企业的法人同是一个叫徐新荣的人,班子成员也同是原班人马,现在流动资金都 在顺纺纺织有限公司的帐上周转,我们多次向临汾中院申请执行,可中院一直说顺纺纺织有限公司是合法法人,不能执行,执行错了谁负责。到现在都没有采取措施,没有执行依据,法律方面也是空白,我们该怎么办,请给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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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根据您提供的基本事实的了解,并基于我国现行的法律法规,本律师认为:
可向法官提供执行的线索,如厂房请求拍卖,单位汽车等,如法院仍不采取行动,可向上一级法院提出申诉.
以上法律建议,仅供参考。如果需要进一步的咨询,请提供相关材料,再到北京与我联系。
联系方式,请见我的个人主页或打电话010-64789988_205、发邮件goodyour@sohu.com
祝你一切顺利,事情得到圆满解决。
北京市北斗鼎铭律师事务所
范林刚 律师
2006 年3月27日 于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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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