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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姐姐的年龄弄错了,可以改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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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15:44:5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般情况下,年龄是不能改小的,但如果是身份证登记年龄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也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一条
    国家决定换发新一代居民身份证、居民身份证有效期满、公民姓名变更或者证件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公民应当换领新证;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未满十六周岁公民的居民身份证有前款情形的,可以申请换领、换发或者补领新证。 公民办理常住户口迁移手续时,公安机关应当在居民身份证的机读项目中记载公民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变动的情况,并告知本人。
  • 有确切证剧能证明自已身份证年龄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改。若是没有错误,想去更改按法律规定是不可以的。居民身份证登记的项目包括: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常住户口所在地住址、公民身份号码、相片、指纹信息,证件的有效期和签发机关。
    确实是因为出生日期或者家庭住址一些有错需要更正的,当事人可向户籍所在地公安办证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予以更正。居民身份证登记项目出现错误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更正,换发新证;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
    居民身份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
    因为每个公民此生只有一个不变的身份证号码。当事人如果修改出生年月,势必需要修改当事人身份证号码。所以,只要当事人实际岁数和登记的出生年月不是错的离谱,户籍管理派出所不会受理当事人修改年纪的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改年龄是可以的。
    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申请。居民变更户籍信息中的出生日期,需要提供的材料:
    1、
    申请人或监护人的书面申请(到那里填写就可以了)。
    2、
    证明实际出生年龄的原始凭证材料(出生医学证明原件,记载原始出生日期的户口簿,户籍底账等),因为改年龄涉及很多利益,弄虚作假的人比较多,所以一定要有原始权威的证据,比如出生证或者户籍资料,否则不予办理。
    一般经过5个工作日调查、审核,就可以改好了。
    公民申请更改姓名的方法:
    按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规定:
    1、未满18周岁的公民需更改姓名的,由本人或父母(养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写出书面申请;
    2、18周岁以上公民需更改姓名的,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
    经派出所领导审批,由户籍内勤办理。
    根据《公安部公安部关于对公民户口身份证件曾用名和别名项目填写问题的批复》(公复字6号)文件,我国公民常住人口登记表、居民《户口薄》上登载的“曾用名”项目和户口迁移证上登载的“别名”项目均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
    变更姓名之后,应将原名字登记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的“曾用名”项目栏内。
    以上内容参考
    安康市人民政府网-户口登记内容变化或错误,申请变更办法规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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