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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权具有排他性,那么像夫妻共同财产,不动产房本上写两个人名字,与排他性一物一权相矛盾吗

婚姻家庭
2024-03-04 14:56:58
共有2位律师解答
  • 夫妻婚后买房,一般属于夫妻共有财产,房产证一栏为“单独所有”,登记时不知为什么没有登记另一方为“共有权人”?建议问清楚,如果登记为单独所有,就是个人产权
  • 一物一权是物权法基本原理,在不具备分别登记产权的情况下,在一个物上判决两个所有权存在,明显违反法律规定。如果不做分割,双方实际上还是共有状态,判决一人一半,就是确定按份共有,仍然存在谁实际控制、使用房屋的问题。
    在上述情况下,判决当事人离婚后对夫妻共同共有的房屋产权按份共有不是分割夫妻财产的好办法,一般不宜采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四条 共有人可以协商确定分割方式。达不成协议,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分割且不会因分割减损价值的,应当对实物予以分割;难以分割或者因分割会减损价值的,应当对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取得的价款予以分割。
    共有人分割所得的不动产或者动产有瑕疵的,其他共有人应当分担损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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