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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我是和公司同龄的老员工,到2028年就该60岁退休了,在97年有过工伤,工伤七级有证书,2022年春节的大年初三由于夜班,几天后剧烈头疼导致脑梗,公司同意病假康复两年,现在到了上班的时间,领导非要给调岗位降工资,说不适合现在的岗位了!这样合法吗?

劳动纠纷
2024-03-04 14:22:5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根据你的介绍,确实不适合本岗位的情况下,单位有权调整。
  •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N表示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工作年限,1表示代通知金,提前30天通知就不用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 你好可以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得还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可以提起劳动仲裁解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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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