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你好,我父亲在我读书期间向亲戚借款2万元(用于我和妹妹的学费生活费)。没有打欠条,借钱人直接打在我银行卡上的,我最开始不知道是父亲借钱的,后来才知道的。我和我妹妹跟父亲关系不好。现在我的父亲不承认有这笔借款,借钱的人说向律师咨询可以直接起诉我。请问我现在该怎么做?

债权债务
2024-03-05 09:34:12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您好,请问现金到您账户时您成年了吗?如果未成年您可以以借款人为您父亲,而您的账户只是您父亲指定的账户为由答辩。
  • 根据你的描述,按照现在的规定,是可以直接起诉你的,建议与你的父亲、妹妹进行协商确定还款的事宜。
  • 你好,您父亲大概什么时候的欠款,已经收到法院的传票了对吗?
  • 建议按照约定履行责任,双方可以协商解决。
  • 亲人借钱不还的,可以先与对方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仲裁,或者直接提起诉讼,出借人要提起诉讼应当注意原告要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要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 亲人借钱不还的,可以协商,和解,仲裁或者诉讼等,如果当事人要提起诉讼,则原告应当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被告应当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内提出答辩状。
    答辩状应当记明被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
    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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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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