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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厂里干了十四年了现在老板不做了 别的老板接手了 能拿到赔偿吗

劳动纠纷
2024-03-04 10:55:06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1、公司换老板,但未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是没有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的;
    2、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要求经济补偿金;
  • 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可以主张经济补偿金
  • 你好,换老板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履行,没有赔偿
  • 您好,签劳动合同了吗,具体情况
  • 您好,涉及到多少钱的财产金额
  • 你好,我们可以帮你维护权益
  • 你好,有签署劳务合同吗
  • 你好 详细情况可以咨询
  • 劳动者可以主张的赔偿:解除劳动合同属于《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经济补偿的标准支付双倍赔偿金;用人单位未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应当支付双倍工资;其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可以和老板协商赔偿,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解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
    第九条 雇员在从事雇佣活动中致人损害的,雇主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雇员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致人损害的,应当与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雇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可以向雇员追偿。
    前款所称从事雇佣活动,是指从事雇主授权或者指示范围内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其他劳务活动。雇员的行为超出授权范围,但其表现形式是履行职务或者与履行职务有内在联系的,应当认定为从事雇佣活动。
  • 法律分析:当然可以要求单位进行赔偿。劳动者连续工作十年以上的,符合与用人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法律条件,此外自用工之日起一年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劳动者订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人们到单位干活,记得要求对方签署一份劳动合同。在合同里面,规定了工资、工作内容等重要事项。现实中,有的人对合同重视程度不够,在单位干活,拿到工资就行,不理会是否签订了合同。
    这样其实对职工是不利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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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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