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咨询

您好,问下离婚后,孩子抚养权归女方,但是女方不让男方探视孩子,更是断绝一切往来。男方想看孩子,可是看不到,这种事问怎么办

婚姻家庭
2024-03-07 13:35:34
共有11位律师解答
  • 您好,这种可以选择起诉解决,但是执行比较麻烦。
    追问:女方以再婚,和孩子移民美国,现在断绝一切联系,怎么办好?民
    解答:您好。如果以及移民美国,建议还是跟女方沟通下。
  • 可以通过诉讼要求探视权,主张自己合法权益。
  • 建议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 是可以起诉对方主张孩子的探视权的。
  • 您好,您可以起诉对方主张探视权。
  • 协商不成收集证据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去法院起诉要求法院判决探视权。
  • 可以起诉,法院会给你做主
  • 有抚养权的一方不让见孩子,是否违反相关规定的,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处理。离婚后,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有探望孩子的权利,直接抚养的一方应当给予协助,不直接抚养的一方探望孩子,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的,有权不让对方探望孩子,在这种情况下,不违反相关规定,对方探望孩子不会产生不利影响的,不让见孩子属于违反相关规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 【法律分析】
    根据我国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归于男方,但是男方不让女方看望孩子的,女方可以通过双方所在地的居委会与男方一同进行沟通协商孩子探视权事宜;如果双方协商不成的,女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侵权之诉。女方即便离婚后,仍然享有对孩子的探视权,人民法院会予以受理。
    如果在判决书、调解书或离婚协议规定了女方对孩子的探视权,但是实际履行中,男方以各种理由拒不让另一方行使探视权的。享有探视权的一方,可通过所在地的居委会进行沟通协商。
    协商未果的话,可在收集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之诉。值得注意的是,在探望权利方面,法院强制执行一般只会采取排除妨碍措施,如果对方拒不执行有关探视子女的判决或者裁定,人民法院可对有协助义务的一方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而不会对孩子的人身采取强制措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
  • 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即使在男方,男方也没有权利剥夺女方的探视权。即使离婚了,孩子与父母的关系不会因为其婚姻的解体而发生改变。孩子的抚养权以及受教育的权利,作为父母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
    如果男方剥夺你的权利可以向当地民事部门反映,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查看全部11个解答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