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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非机动车道逆行,在单位门口被右转汽车撞到,导致我肋骨骨折,这个事故如何赔偿,责任怎么划分

交通事故
2024-03-11 19:58:46
共有22位律师解答
  • 警察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了吗,你可以先养伤,好了之后起诉车主,看法院怎么判。
  • 责任以交警部门根据现场勘验进行认定,双方根据责任认定书处理赔偿问题。
  • 您好,您的情况我已了解,这边与您取得沟通,告知您一个最终的解决方案
  • 我在非机动车道逆行,在单位门口被右转汽车撞到,导致我肋骨骨折
  • 尽量争取同等及以下的责任吧,否则可能走不了工伤
  • 报警,报警后警方认定,别人无法认定,逆行违法
  • 您好,交通事故报警先定责,根据责任比例赔偿
  • 你好,请问你们报警了吗?交警是怎么定责
  • 您好,具体是需要根据交警的划分的呢
  • 您好,这种情况您是可以直接报警的
  • 非机动车逆向行驶应该负主要责任
  • 您好,当时报交警来鉴定了吗?
  • 你好,可以说下具体案件情况吗
  • 有报警吗 有事故责任单吗
  • 你好,你的案件处理好了吗?
  • 责任划分由交警部门作出
  • 你好,请问你现在怎么样
  • 你好,报警认定事故责任
  • 你好可以委托律师诉讼
  • 首先,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责任依据的开始。
    其次,对于因交通事故引起的致人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赔偿等。
    建立的基础是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等级鉴定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鉴定。
    第三,伤残等级后确认后,依据当地的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以及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认各项赔偿责任。
    第四,因交通事故引起的人身伤亡,可以聘请律师,律师费用也由将来的败诉方承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第九十一条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24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15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法律分析:交通事故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的具体情况出具事故认定书划分责任,事故各方按比例承担赔偿责任。对事故责任认定不服,可以在3日内申请复核一次。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
    (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
    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

  • 一、因交通事故引起人身损害赔偿首先要有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这是所有赔偿依据的开始;
    二、对因交通事故引起人身损害,主要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住院费、护理费、营养费、误工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精神损害补偿,建立伤残等级鉴定基础之上,伤残鉴定等级是由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三、伤残等级确认后,根据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受害人的年龄户籍来确定各项责任。法律依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九十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日期开始调解:
    (一)造成人员死亡的,从规定的办理丧葬事宜时间结束之日起;
    (二)造成人员受伤的,从治疗终结之日起;
    (三)因伤致残的,从定残之日起;
    (四)造成财产损失的,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调解申请时已超过前款规定的时间,调解自受理调解申请之日起开始。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调解开始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终结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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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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