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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招报完名了不想考了会退费吗

合同纠纷
2024-03-04 11:41:46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你好,按照约定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是合同履行的一项基本原则。因此,除合同另有约定或出现可单方解除合同的法定情形外,无论是合同签订后的预期违约还是合同履行期届满后的实际违约,如另一方坚决要求继续履行的,应责令双方继续履行。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另一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 原则上是没有发生的费用是可以退还的,已经发生的费用不予退还。法律依据:《江苏省民办非学历教育机构设置和管理办法》 第二十二条 学员自行要求退学的,培训总课时进行到一半以内时(含一半),不退报名费、教材资料费,退还一半培训费、住宿费。超过一半的,不退费。


  • 法律分析:第一,应仔细审核合同中的规定,一般在签订合同时会规定了不予退款的情形.请仔细查看。
    第二,如果是归结于客观原因或对方原因,退款将会因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而予以支持。
    驾校退费标准:
    1.未参加科目一培训的、完成科目一考试后由于驾校原因60天内未能安排学员参加科目二培训的,应予全部退费。
    2.已经完成科目一考试,因为学员个人原因未参加科目二培训的,退还扣除教材费、理科培训费及辅导材料费之后的培训费。
    3.已参加科目二培训、培训学时未超过科目二总学时三分之一且未超过培训期90天的,退还培训费的50。
    4.完成科目二考试后,培训机构90天内仍不安排学员参加科目三培训的,退还培训费的50。
    5.由于学员个人原因已参加完科目二培训未参加科目三培训的,或者由于学员个人原因超过规定期限的不退费。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诚实信用原则是民法的基本原则,简称诚信原则,要求人们在民事活动中应当诚实、守信用,正当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
    诚实信用原则是市场经济活动的一项基本道德准则,是现代法治社会的一项基本法律规则,诚实信用原则是一种具有道德内涵的法律规范。
  • 你好,可以协商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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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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