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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门出现质量问题

损害赔偿
2024-03-03 22:47:32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个是物业管理不到位导致的门损坏,那这就需要物业来处理单元门的问题了。二是这个门的使用年限已经过了,属于自然损坏,那这时候就需要户主自行维修了。因为物业公司只是负责公共区域的正常维护保养工作,大型的维修及更换是由户主的维修基金来出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第二十八条 建设单位和规划、建筑设计单位应对报送的日照影响分析报告及其他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按照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提供或补充有关材料


  • 发现商品房质量问题业主可以和开发商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调解,对调解结果不满意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同时,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房屋在保质期内,开发商是有义务对房屋进行维修的,如果是主体结构存在问题,完全影响合同目的实现的,可以请求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
    第一百八十六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损害对方人身权益、财产权益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侵权责任。第五百七十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 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消费者购物遇到质量问题的,可以要求经营者依照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
    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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