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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没完成作业,老师就有权利不让孩子上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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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4 23:42:39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没有剥夺孩子接受教育的权利
  • 您好,您可以向教育局投诉
  • 学生如果在学校犯了一定的错误,老师有没有权利不让学生上课,这要看学生犯了哪一类的错误,如果是一些小的错误,并没有危害他人的利益,那么老师是没有权利不让学生上课的。初中前是九年制义务教育,可以到教委申诉。
    教师不是有权不让学生上课,而是应该被教育局授权双向选择学生上课,学生失去该老师的教育机会后,应该向教育局申请新的教育机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二条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
    义务教育是国家统一实施的所有适龄儿童、少年必须接受的教育,是国家必须予以保障的公益性事业。
    实施义务教育,不收学费、杂费。
    国家建立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保证义务教育制度实施。
  • 学生作业没写完老师不让上学违法。老师可以适当惩戒,但不得以剥夺学生教育权的方式来处罚。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
    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
    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3、维护受教育者、教师及其他职工的合法权益;
    4、以适当方式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受教育者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第五十七条
    学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适龄儿童、少年随班就读的;
    (二)分设重点班和非重点班的;
    (三)违反本法规定开除学生的;
    (四)选用未经审定的教科书的。
  • 法律分析:老师没有权利不让学生上课。我国的教育法规定,作为国家公民的适龄儿童、少年有从国家接受文化教育的权利,任何组织、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止适龄儿童、少年接受教育。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第七条 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休假;
    (五)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六)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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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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