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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离婚,一个人得上班,小孩又有疾病,可以送去福利院吗?

婚姻家庭
2024-03-04 17:15:34
共有5位律师解答
  • 因离婚,一个人得上班,小孩又有疾病,可以送去福利院
  • 尽量不要送福利院,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 不能因为自己无力抚养孩子就将孩子送到福利院去。如果孩子的父母因为身体原因确实无力抚养孩子,可以将孩子送养给他人,但是送养需要获得孩子双方父母的同意,除非另一方失踪或者去世。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 法律分析:不能,转送孤儿、弃婴进入儿童福利院、社会福利院,须由转送孤儿、弃婴案件当事人提出申请、并出具表明孤儿、弃婴的证明、文件、证件和其它有关材料,包括:
    1.两上以上见证人对捡到的弃婴的地点和弃婴的性别、年龄(月龄)、健康状况、体貌特征、衣着的证明.
    2.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查找不到弃婴父母、家庭住址的证明、并由经办民警签字.
    3.弃婴案件见证人的本人单位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
    4.残疾儿童应由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残疾状况证明,并附残疾儿童照片.
    5.孤儿案件须有孤儿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或县级人民法院宣告孤儿父母死亡的证明.
    6.孤儿的父母生前所在单位或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盖有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公章的证明.
    7.孤儿法定监护人单位出具的证明监护人身份的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律依据:《儿童福利机构管理办法》第九条 儿童福利机构应当收留抚养下列儿童:
    (一)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儿童;
    (二)父母死亡或者宣告失踪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三)父母没有监护能力且没有其他依法具有监护资格的人的儿童;
    (四)人民法院指定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儿童;
    (五)法律规定应当由民政部门担任监护人的其他儿童。
  • 法律分析:不可以。父母离婚之后,一般都会由其中一人扶养,如果双方都不愿意扶养,法院会根据相关情况判决,强制一方抚养,只要父母健在孩子是不可以送去福利院的,否则是违法行为。
    不管夫妻俩是否离婚,父母对孩子都有法定的抚养和监护义务,必须履行。如父母一方不履行抚养义务,另一方可以依法起诉维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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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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