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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地没有部队医院 怎么就医,在地方医院享受优惠政策吗

劳动纠纷
2024-03-17 14:57:23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 具体是什么情况?现在是有什么问题? 还有问题的话, 可继续追问。
  • 如果在当地就医,一般是军队付款
  • 由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会同军务、干部、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卫生部门负责办理优惠医疗证件。
    军人及其家属可到规定的医疗体系医院就医,符合规定条件的军人家属享受优惠医疗。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由团级以上单位卫生部门会同军务、干部、财务部门审核确认,卫生部门负责办理优惠医疗证件。本人不愿意办理优惠医疗或者居住地附近无军队医疗机构的,按照有关规定发给医疗补助费。
    享受优惠医疗的军人家属,在军队医疗机构就医,按照当地物价部门规定的医疗价格计费,免收挂号费、床位费以及取暖费、降温费、保洁费,门诊费由个人负担20%,住院费由个人负担10%。
    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经接诊医疗机构审核后,其个人负担的费用可以酌情减免。法律依据:《军人家属待遇有关规定》
    对在乡军人家属的医疗优待,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半费或免费待遇.干部家属临时来队治病,应根据统一定价分别按直系家属半价、非直系家属全价收费。
    临时来队的干部、战士的父母、爱人和未独立生活的子女患急病,由医生证明,经团以上单位批准者,可免费治疗。
    (2)医疗包干待遇。在部队驻地所在县、市结婚,不符合随军条件的军队干部的爱人和子女,可以在部队办理半费医疗包干;符合随军条件,但在原籍居住的军队干部爱人、子女持团以上单位证明,到当地军队医疗部门办理医疗包干。
    (3)领取医疗补助费。干部家属居住的地区没有军队医疗单位或本人不愿医疗包干的,由干部所在单位按月给其妻子及子女发医疗补助费。每人每月44元。
  • 向主管部门查询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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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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