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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求职中,中介要求体检并且自费,称入职后返还体检费。但是入职地点与说好的不一致,我现在能不能要回体检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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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2 23:21:18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一、体检费不体检可以退吗
    1、可以要求退回。退款不成协商解决。这是针对新入职需要体检的员工的。如果是去医院体检,个人原因的一般是退不了的。除非事先说明情况,体检当日去申请退款。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三条
    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
    第五百四十四条
    当事人对合同变更的内容约定不明确的,推定为未变更。
    《健康体检管理暂行规定》第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医疗机构,可以申请开展健康体检。
    (一)具有相对独立的健康体检场所及候检场所,建筑总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每个独立的检查室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
    (二)登记的诊疗科目至少包括内科、外科、妇产科、眼科、耳鼻咽喉科、口腔科、医学影像科和医学检验科;
    (三)至少具有2名具有内科或外科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每个临床检查科室至少具有1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执业医师;
    (四)至少具有10名注册护士;
    (五)具有满足健康体检需要的其他卫生技术人员;
    (六)具有符合开展健康体检要求的仪器设备。
    二、醉驾拘役体检什么
    醉驾拘役体检查验醉驾者血液里的酒精浓度,会去验血。在医院体检后送到看守所,全身仔细检查,登记,剃光头,穿上看守所犯人马甲。犯罪嫌疑人送看守所羁押,必须进行健康检查。
    看守所收押人犯,应当进行健康检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收押:患有精神病或者急性传染病的;患有其他严重疾病,在羁押中可能发生生命危险或者生活不能自理的,但是罪大恶极不羁押对社会有危险性的除外;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 法律分析:对于入职体检费到底应由谁承担,法律没有明文规定,需要分情况对待。第一种,用人单位通知求职者已经入职并要求体检的,体检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用人单位通知求职者已经入职了,再行要求求职者进行体检的,该体检按用人单位特定要求参加的,那么该体检的行为也是招聘活动的一部分,体检费就是招聘费用的一部分,该费用就应当由用人单位承担。
    第二种,用人单位在招聘时要求提供体检被告,并未设定其他具体要求的,体检费用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用人单位不对求职者做具体的要求,比如指定医疗机构、制定收费人员等的行为,那么体检费用的处理应当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如公司规章制度没有具体规定,按照公司的一贯处理原则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
    第八十四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以担保或者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取财物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劳动者本人,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公司不承担体检费,试用期把劳动者辞退了,劳动者是可以拿回自己的体检单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归还其体检单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辞退的赔偿金以及要求用人单位归还其体检单。法律依据:《职业病防治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知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对在职业健康检查中发现有与所从事的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劳动者,应当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1、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北京地区不需要提供登记信息)。
    2、提交材料后,5个工作日仲裁委给予立案,然后给双方举证期,给对方答辩期;然后开庭审理,之后对你们双方进行调解,调解不成仲裁委会下达裁决书;劳动仲裁60天内结案;对于裁决书不服,劳动者可以到;
    3、申请劳动仲裁期间,不耽误劳动者去新单位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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