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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给自己转了两三百块钱

互联网纠纷
2024-03-06 16:50:16
共有6位律师解答
  • 请具体描述您的问题,我好针对性解答。
  • 你好!有什么法律问题可以帮助你的
  • 那你现在的诉求是什么呢
  • 法律分析:依据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转账时给他人多转了钱的,对方会构成不当得利,对方不肯退还的情况下,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退钱。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二十二条 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第九百八十五条 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 法律分析:如果对方欠钱不还可以携带相关的借贷证明去向人民法院起诉,让法院判决对方执行债务。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当事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让对方执行判决书。如果对方是有财产而拒不还钱的话,那么法院对通过强制执行的手段将对方进行拘留让对方执行判决书。
    但是如果对方是没有财产而无法执行的话,那么此时法院是不能对其拘留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一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应当报告当前以及收到执行通知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被执行人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对被执行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有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拘留。
  • 法律分析:别人欠钱不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由法院判决对方还款,如果对方还是拒不还款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或者不提起诉讼也可以向法院申请支付令,支付令是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督促程序,根据债权人的申请,向债务人发出的限期履行给付金钱或有价证券的法律文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三十八条 对公证机关依法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执行。公证债权文书确有错误的,人民法院裁定不予执行,并将裁定书送达双方当事人和公证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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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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