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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上嘴叼着烟没有点火抽被拍照扣分罚款了

行政纠纷
2024-03-02 21:08:03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扣分罚款规定具体如下:
    1、闯红灯,记6分,罚100元;
    2、酒驾,记12分;1年内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2次以上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3、不系安全带,记3分,罚100元;
    4、副驾不系安全带,记1分,罚50元;
    5、行驶中拨打手机,记3分,罚100元;
    6、行驶中抽烟,记1分,罚100元;
    7、有意遮挡号牌,记12分,顶额处罚;
    8、超速驾驶,记6分;超速100%以上,罚款2000元,记12分,可以并处吊销驾驶证的处罚;
    9、副驾驶有不满14周岁乘坐的,记6分,罚300元;
    10、伪造驾驶证,并处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扣留该机动车,处15日以下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四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对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一年内无累积记分的机动车驾驶人,可以延长机动车驾驶证的审验期。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如果拍了照,但是没有开罚单,一般不会被罚款。具有执法资格的国家工作人员才有执法权,无执法权的协管员无权开罚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罚款应当开具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不出具财政部门统一制发的罚款收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缴纳罚款。
    第一百零九条 当事人逾期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一)到期不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
    (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一百一十条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应当在十五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无正当理由逾期未接受处理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 如有罚款可以行政复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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