捡到身份证处理方法如下:
1、查看捡到的身份证,如是自己认识的人,就直接自行联系归还身份证;
2、如果确定这是个陌生人的身份证,交由最近的物业管理部或者失物招领处;
3、直接交给最近的派出所或者警察。法律依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二条
公民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
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
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领取临时居民身份证,公安机关应当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