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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丢了四千块钱和一个金锁价值6000多,

损害赔偿
2024-03-02 22:33:10
共有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向公安机关报警处理。请给予采纳或者好评。

  • 一、丢失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1、丢失多少钱的东西可以立案并没有规定。如果存在他人拾取后拒不归还的,就涉及到侵占罪,一般情况下达到1万就是可以立案处理。公民在丢钱后,可以首先报案,口头报案应当接受民警的询问,并制成笔录应如实反映情况和线索,不得夸大事实或诬告。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八条
    【不受追诉期限限制】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二、遗失物品立案的条件有哪些
    1、事实条件,即有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有犯罪事实,是指有被客观、真实的证据所证明的危害社会的犯罪行为的存在,包括犯罪的预备、实施、未遂、中止和既遂,但是,这不意味着证实犯罪的证据需要确实充分,但也不应是办案人员凭估计、猜测得出的结论;
    2、法律条件,即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立案追究的行为,必须是具有社会危害性和刑罚应罚性的行为,只有当这种犯罪事实确需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时,才予以立案。
  • 你好,建议报案处理
  • 如果能证明货物损失的,可起诉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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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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