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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2013年买的房还能退契税吗

房产纠纷
2024-03-02 18:29:01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房屋契税可以退,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纳契税。购买者可以到开发商或者是房管局退契税,契税退税办理需提供基本资料:户口本复印件(农村户口需更新)、如是农转城居民,需农转城确认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婚姻证明、家庭无房证明原件(买方)、契税缴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个人开户银行资料、购房合同复印件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 第十二条 在依法办理土地、房屋权属登记前,权属转移合同、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不生效、无效、被撤销或者被解除的,纳税人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应当依法办理。
  • 下列条件可以退契税:
    (一)交易双方已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但未能完成销售交易且已按规定缴纳契税的,在办理退房手续后对其已缴纳契税应予以退还;
    (二)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八条
    税务机关发现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应当自发现之日起10日内办理退还手续;纳税人发现多缴税款,要求退还的,税务机关应当自接到纳税人退还申请之日起30日内查实并办理退还手续。
    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多缴税款退税,不包括依法预缴税款形成的结算退税、出口退税和各种减免退税。
    退税利息按照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当天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活期存款利率计算。

  • 可以,
    两种情况能退契税:
    1、纳税人已按预售面积、预售房款缴纳契税,但办理房产证时,发现实测面积与预售面积有误差,导致房款发生变化,致使纳税人多缴税款的,可以申请退税。这种情况依据的是法律依据:《税收征管法》第五十一条:纳税人超过应纳税额缴纳的税款,税务机关发现后应当立即退还;纳税人自缴纳税款之日起三年内发现的,可以向税务机关要求退还多缴纳的税款。
    2、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房屋交易不成立,买卖双方撤销原房屋销售合同(也可以是起诉胜诉后解除购房原购房合同,或协商解除购房合同的),并签订有退房协议,在办理房产证之前可以申请退还已缴纳契税。
    ”此种情况依据的是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的《关于购房人办理退房有关契税问题的通知》:对已缴纳契税的购房单位和个人,在未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前退房的,退还已缴纳契税;在办理房屋权属变更登记后退房的,不予退还已缴纳契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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