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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开车撞伤了人!保险公司垫付了18000!现在这个18000已经用完了!后续的治疗费用保险公司还继续垫付吗

交通事故
2024-03-02 14:50:04
共有3位律师解答


  • 法律分析:保险公司只有在一种情况下会先行垫付,即撞人了需要抢救,可以垫付最多1万的医疗费,其余的情况下都是车主自己先掏钱,赔款要在定损、结案之后才能支付给被保险人,保险公司可以在经过被保险人授权的情况下把款支付给第三方,但是也要在结案之后。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十条 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保险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 交通事故保险垫付18000没用完的,不需要自己再进行赔偿了。
    但是发生交通事故时,交强险垫付医疗费用最多只能申请18000,那么,保险垫付18000用完了可以由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进行垫付赔偿。
    第三者责任险是指保险机动车在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使用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的直接损失,其对被保险人的赔偿范围是,保险人依照合同的约定,对于超过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各分项赔偿限额的部分都属于三者险的赔偿范围。
    当然,如果车主没有投保商业险,那么交强险垫付18000用完了就只能车主自行掏钱垫付了,因为18000是交强险的责任限额,交强险只会在其责任限额内进行赔付。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六条 【肇事后逃逸责任及受害人救济】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或者抢救费用超过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 如果对方需要手术治疗,可以由交警出具垫付通知书,找保险公司垫付医疗费。保险公司垫付费用后如不足,可以继续根据确定的金额申请保险公司垫付。具体流程可以咨询车辆承保的保险公司。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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